青红酒里的闽都习俗

创建时间:2013-11-06 00:00

        自古以来,生死、婚嫁即被视为人生大事,上至皇帝下至平民,皆于此时节依照旧俗操办红白喜事。虽然当下因为西方文化的影响,全国各地的红白喜事已尽量持简,但固有的传统风俗依然存在于各地,而且不同地区又有不同的礼节,福州自然也不例外。在这些重要的日子里,人们利用各种方式来表达情意,丰盛食物以犒劳宾客自不可少,而酒,在其中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。闽都兴红曲黄酒,在这些习俗节日里,青红酒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        说起婚嫁,福州至今依然遵循“六礼”的程序来操办。旧时还兴“哭嫁”、“劝嫁”等仪式,这在福州的一些地区仍然存在。百姓在家中女儿出嫁前,会在自家办“出嫁酒”。福州一些江边地区的人家还保有这样的传统,整个仪式皆在水上进行。按照规定,在女儿出嫁的前三天,船上家人就开始吟唱地方民谣,意在令新娘不忘娘家恩情。届时,船家就会在自家船上酿制青红酒与过往人家分享以共庆喜事。

        等到新人双方举办筵席的大婚之日,席间青红酒又必不可缺。每到这个时候,鞭炮鸣响,欢声笑语不绝如缕,一对新人就会在父母的带领下携酒向前来祝贺的宾客谢礼。宴后,新人步入洞房,双双并坐床沿,同行合卺之礼,即共饮交杯酒。完婚后,刚过门的新娘须择吉日在兄弟的陪同下回娘家省亲,俗称“回门”、“归宁”。回门时,新郎新娘同行,女方家则在中午于家中置办“回门酒”宴请,又会邀请众多亲朋好友作陪。等当日新郎新娘双双归家后,一切婚嫁礼仪才算结束。

        由此可见,酒是福州婚嫁中不可或少的元素。然而除了婚嫁喜事外,青红酒在福州的其他喜庆习俗中也可见其踪影。比如在生育习俗中。

        每逢家中首次有新生命诞生,亲朋好友就会前往送米面、肉食及酒,俗称“送酒”,有报喜之意。而受礼者亦要以同等物品回赠,包含蒙酒壶的布三尺。等到婴孩满三日时,就要为其“洗三旦”,即用蒲草药熬成汤为之沐浴。此时,娘家人就得为产妇准备坐月子所需的营养补品及婴孩用品,包括蛋、肉、糯米、黄酒、衣、玩具等,装满三担,由外婆或产妇的弟弟亲自挑往夫家,俗称“送三旦”。而男方则于此时广发喜帖,邀请宾客,设办“三旦酒”,旧称“汤饼宴”,以款待亲友,表示庆贺。

        如此,一月后,因满月对婴孩来说是成长的重要阶段,故男方家在此时又会替婴孩办“满月酒”,又称“弥月之喜”。宴席一般只款待亲家及自家亲戚,其间自是礼品往来,宾主皆欢。满月酒多少带有为婴孩辟邪及纳福之意。同样具有此意义的则是一年之后为孩子所办的“做晬”,即周岁庆。父母照旧为满周岁的孩子置办酒席,席间,又有“抓晬”仪式的举行。“抓晬”即是让孩子在一堆准备好的物品中挑选以预测其未来前途,有望子成龙的寓意。

        除了生育习俗外,传统有一说法为“庆寿诞,重两头”,显示了寿诞的重要性。寿诞一般指为年过五十以上的老人祝寿。如此佳节,酒席的设办自不可少。

        其实,自古以来就有以酒庆寿辰的习俗。早在战国时期,《淳于髡传》就有“侍酒于前,奉觞上寿”及“楚庄王置酒,优孟为前寿”等相关记载。《事物纪原》亦有载:“汉兴,叔孙通定仪。七年,长乐宫成,诸侯朝贺,礼毕置酒殿上,尊卑次起上寿。其事本起于此。”由此可知,以酒贺寿的习俗拥有深远的历史渊源。

在福州,老人每逢生辰为小寿,十年一次为大寿,做寿有做“十”的习俗。大寿之日,亲友要备足十件礼品相送,称为“送十”,包括寿桃、海鲜、线面等食物。此时,老人的家人就要办“上十酒”以飨来宾。寿席间,亲友可以酒向寿星致敬,祝其长寿安康,主家子孙则须以酒回礼,且在宴后又得以十种礼品回赠,才算合乎礼仪。

        这样,婚嫁、生育、寿诞皆各有礼仪,亦显示了福州特有的民俗气息。青红在闽都喜事中起到了烘托现场气氛的作用,是传统佳节表示喜乐的必要元素。红白喜事,叙毕喜事,又得说福州的丧葬习俗。根据传统,在举行丧礼后,死者家属就要为其举办葬礼。经出殡、发葬以后,送葬队伍就得规整下山,俗称“回舆”。回舆后,死者家属照例得设宴款待前来送葬的宾客。旧时福州丧宴少则数十桌,多则上百桌,以死者家中经济及所需而定。此后又得经服丧一环,才算完成丧葬习俗的所有程序。

        红白喜事历来受重视。在旧时福州,还因此衍生出桌椅盘碗出租、茶担、京鼓吹、伴房妈等相关行当。彩结店更被视为婚丧服务的中心。在福州,不仅有著名的“棺材巷”,还有专门出售嫁妆的“含嫁店”。“含嫁店”又称“闲暇店”,早时三坊七巷小水流湾就是著名的含嫁店一条街。它们的存在,都为福州的民俗发展提供便利。而青红酒,也在见证了那么多悲欢场合后,具有了特殊意义,为民俗文化的弘扬作出贡献。

 

    作者系 福建省宏盛闽侯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